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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0〕12号)的有关要求,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我局(包括与其他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至2月8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77-61887915。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
征集部门: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2-01-25 11:46:44 | 截止日期: 2022-02-08 11:46:53 |